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、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等相关要求,对“云上(日照)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氟硅新材料项目(一期)”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,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要:
云上(日照)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以南、新竹路以西、厦门路以东,高雄路以北,拟投资40000万元建设生产车间、甲类仓库、甲类罐区、综合楼、动力车间及配套辅助工程。拟建项目共涉及11种产品的生产,总产能为3600吨/年。拟建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。本次评价仅分析一期工程,一期工程产能为2100t/a,涉及九种产品,其规模分别为:年产700吨双酚AF、300吨氟联-5#、200吨六氟二胺、100吨六氟醚胺、50吨氢化BPDA、300吨对羟基苯乙烯、150吨6-FAP、150吨6-FXY、150吨6-FDA。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
公众可于公示期内下载电子版报告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Mx3JkK8fx0_1OjVfSSuAdw?pwd=6ajj
提取码: 6ajj
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:联系人杨经理,获取地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以南、新竹路以西、厦门路以东,高雄路以北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项目周围的个人、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。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;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。
1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云上(日照)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:杨经理 17662075210
2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
公告发布单位:云上(日照)新材料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28日
公告结束时间:2024年12月11日
附件:报告书公示稿说明
单位:云上(日照)新材料有限公司
公示日期:2024年11月28日